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微轻小型无人机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的通知
2026-04-20 09:38:29
兴原河北分公司
认秘函〔2026〕16号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微轻小型
无人机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微轻小型无人机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工作,国家认监委拟组建微轻小型无人机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标准化技术组织;
(二)认证机构、检测机构;
(三)行业组织、认证企业;
(四)用户代表;
(五)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及相关基础性支撑部门,如认可机构等。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本专业生产、使用、销售、科研和管理、监督、检验、检测、检查、认证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三)熟悉和热心认证认可工作,能积极参加认证认可活动;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中任职;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报组长、副组长的应当具有正高级以上(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正高级以上(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微轻小型无人机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yprzc@samr.gov.cn。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注明“无人机TC+单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17时。
联系电话:认证监管司 关钧文 010-82262674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