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NAS-RV02《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规则》的6.1.3条款要求,现将申请CNAS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发现申请机构公示信息中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时,请向CNAS工作人员进行反馈,以便CNAS根据相关认可规范要求对该机构的认可申请做出处理。
2022-11-08 兴原河北分公司 474
      相关单位和人员:
2022-11-07 兴原河北分公司 337